請薦派教師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之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第11梯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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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1-07 18: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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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曉君
 電話:04-7265727*15
 電子信箱:jean761008@ch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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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 | 實施計畫(共1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20438983_ATTACH1.pdf) | 
	
 
	
		
			| 主旨: | 請薦派教師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之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第11梯次),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2年11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48352號函辦理。 | 
	
	
		
			| 二、 | 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或客語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教師應取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 
	
	
		
			| 三、 | 教育部國教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自111年1月起陸續辦理旨揭培訓課程,請積極薦派教師參訓(第11梯次),相關資訊如下: | 
	
	
		
			| (一) | 課程時間:112年12月9日(星期六)、12月10日(星期日)、12月16日(星期六)、12月17日(星期日)、12月23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共計5日,30小時。採Google Meet線上研習(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知內說明)。 | 
	
	
		
			| (三) | 薦派及報名流程:需完成以下兩個步驟,方報名完成;逾期將關閉表單且不予受理。 | 
	
	
		
			| 1、 | 步驟一:高級中等學校請於112年11月17日前填寫線上表單(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u831iGXW9Hi8LVqm6),並上傳旨揭計畫附件1「第11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學校薦派名單彙整表」。 | 
	
	
		
			| 2、 | 步驟二:112年10月30日(星期一)至112年11月26日(星期日)止,各校薦派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時請填列正確之通訊資料(含手機、電子信箱),並確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的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以利後續聯絡通知。 | 
	
	
		
			| (2) | 客語班(海陸腔)課程代碼:4087326。 | 
	
	
		
			| 1、 | 第一順位:高級中等學校依照各語別薦派資格,薦派該校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各語別各校最多薦派2名。(請上傳附件1「第11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學校薦派名單彙整表」。) | 
	
	
		
			| (1) | 閩南語班:校內尚無取得閩南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及申請直播共學之高級中等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 
	
	
		
			| (2) | 客語班: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高級中等學校,校內尚無取得客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及申請直播共學之高級中等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 
	
	
		
			| 2、 | 第二順位:國民中學有意願教授本土語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免填寫線上表單及免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 
	
	
		
			| 3、 | 第三順位:國民小學有意願教授本土語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免填寫線上表單及免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 
	
	
		
			| 四、 | 報名審查結果由「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寄發審查結果電子郵件;審查通過者,請學校據此核予教師公(差)假出席。 | 
	
	
		
			| 五、 | 若有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姐,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電子信箱:fang01162@gm2.nutn.edu.tw。 |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