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提報貴校教師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
                             
                        
                             上一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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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研習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1-16 18: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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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林怡吟
 電話:753-1827
 電子信箱:qqww75330@ch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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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 | 113年度學校教師在職進修需求及薦送表(國小)、113年度學校教師在職進修需 求及薦送表(國高中)(共2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20454874_ATTACH1.ods、376470000A_1120454874_ATTACH2.ods) | 
	
 
	
		
			| 主旨: | 教育部113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提報貴校教師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4536K號函辦理。 | 
	
	
		
			| 二、 | 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評估貴校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規劃提報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 
	
	
		
			| 三、 | 另為提升國中部分科目之專長授課比率,請就專長授課比率較低之科目,務必務實提報。 | 
	
	
		
			| 四、 |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3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 
	
	
		
			| 五、 | 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及「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2或4學分班」,113年為最後一年調查需求及開班,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 | 
	
	
		
			| 六、 | 請貴校就班別彙整,於112年11月23日(星期四)前,將 ODT檔寄至qqww75330@chc.edu.tw,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 問請洽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林怡吟小姐,電 話(04)753-1827。 |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