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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及「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並自113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1-23 17:48:14 點閱: 737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專員 陳凱琦
電話:(04)7531829
傳真:(04)7283265
電子信箱:catchchen@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2044463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修正要點第三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共6份電子檔) (376470000A_1120444630_ATTACH1.pdf、376470000A_1120444630_ATTACH2.pdf、376470000A_1120444630_ATTACH3.pdf、376470000A_1120444630_ATTACH4.pdf、376470000A_1120444630_ATTACH5.pdf、376470000A_1120444630_ATTACH6.pdf)

主旨: 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及「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並自113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本要點修正後所增加之鐘點費,由各校於年度預算內支應,如有不敷支應情事,再依程序動支「各類員工待遇準備」辦理。
二、 檢送「彰化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 第三點、「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正本: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行政處、本府主計處、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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