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8點附表修正規定各1份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2-25 13:11:36 
                點閱:184
            
            
                                                 
                        
            
                            
                                                                        
                        
 
	
		
			
			|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曹雅婷
 電話:04-7531870
 電子信箱:emma81516@ch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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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 | 部分規定修正規定及第8點附表修正規定(共2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054445_ATTACH1.pdf、376470000A_1130054445_ATTACH2.pdf) |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8點附表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345B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科員(電話:(02)7736-5646)。 | 
	
 
	
		
			| 正本: |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