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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第一點、第三點、第十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類別:相關法規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6-27 19:00:37 點閱: 249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周峰澤
電話:04-7531874
傳真:04-7283264
電子信箱:ax061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3024077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規定對照表(共3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240777_ATTACH1.pdf、376470000A_1130240777_ATTACH2.pdf、376470000A_1130240777_ATTACH3.pdf)

主旨: 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第一點、第三點、第十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教育處處務會議113年6月11日會議決議辦理。
二、 檢送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修 正總說明」及「修正規定對照表」各1份,請貴校依據本要點儘速修正校務會議相關規定。

正本: 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行政處、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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