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有關「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1673A號令訂定發布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8-20 07:49:27 
                點閱:119
            
            
                                                 
                        
            
                            
                                                                        
                        
 
	
		
			
			|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顏惠儀
 電話:04-7531930
 電子信箱:may318@email.chcg.gov.tw
 | 
	
 
	
		
			| 附件: | 發布令影本、「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共2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293870_ATTACH1.pdf、376470000A_1130293870_ATTACH2.odt) |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1673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規定各1份,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8月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1673B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范小姐,電話:(02)7736-7447。 |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