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有關113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2次修正案,花蓮縣政府業已公告於本(113)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0-04 18:46:18 
                點閱: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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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旨: | 
			有關113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2次修正案,花蓮縣政府業已公告於本(113)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9月25日府教終字第1130191342號函辦理。 | 
		
	
 
	
		
			| 正本: |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國立員林高級中學、國立鹿港高級中學、國立溪湖高級中學、國立永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彰化縣私立精誠高級中學、彰化縣私立大慶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正德學校財團法人彰化縣正德高級中學、彰化縣私立達德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彰化縣私立文興高級中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