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535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相關法規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1-05 18: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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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鄭名雅
 電話:04-7265727#13
 電子信箱:mingya83@email.ch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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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 | 教育部令及修正條文(共2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416917_ATTACH1.pdf、376470000A_1130416917_ATTACH2.odt) | 
	
 
	
		
			| 主旨: | 有關「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535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2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5350D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三、 |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王小姐,電話:(02)7736-7497。 |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