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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18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6077A號令廢止

類別:相關法規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2-23 15:49:14 點閱: 413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顏惠儀
電話:04-7531930
電子信箱:may318@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3049909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發布令影本(共1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499096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18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6077A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6077B號函辦理。
二、 本要點之內容業已另訂「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規範,無存在必要,爰予廢止。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組范小姐,電話:(02)7736-7447。

正本: 本縣各縣立高中(國中部)、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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