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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相關法規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1-07 17:14:06 點閱: 466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劉佳箴
電話:04-7531824
電子信箱:liuchia789@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3050822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教育部公函、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共3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508224_ATTACH1.pdf、376470000A_1130508224_ATTACH2.pdf、376470000A_1130508224_ATTACH3.odt)

主旨: 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教育部公函、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4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正本: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私立精誠高級中學、私立文興高級中學、正德學校財團法人彰化縣正德高級中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各科(本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除外)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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