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檢送「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類別:相關法規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3-12 18:17:18 點閱: 454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張靜宜
電話:7531873
電子信箱:ac37310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3月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4008203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1份(電子檔1個) (376470000A_1140082036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214號函辦理。
二、 為使國民中小學教師於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以下簡稱AI),能有依循之原則,教育部訂定旨揭注意事項,作為教師引導學生使用AI工具進行評量及作業之參考。
三、 請轉知貴校教師知悉並鼓勵教師參加相關研習活動,提升運用AI工具設計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之知能。

正本: 本縣各縣立高中(國中部)、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彰化縣私立精誠高級中學、正德學校財團法人彰化縣正德高級中學、彰化縣私立文興高級中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