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標題 | [11402223] 請貴校將安全教育(含交通安全)納入 114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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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發佈人 | 學管科 / 陳泱渝 |
時間 / 點閱 | 2025-03-09 16:50 / 514 |
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4年3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710號函辦理。 二、為降低兒少意外事故發生機率,強化學生危險感知及應變知能,及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落實「安全教育」議題,請貴校將安全教育納入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計畫內,並於課程中落實實施;另鼓勵各校以安全教育作為校訂課程,每年級於每學期以固定節數授課至少2節,教育部國教署將列入中央對地方114年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加分項目,相關數據亦將納入「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資料進行報告。 三、另請貴校進行校本課程設計時,運用安全教育課程模組、教學影片、教材包等相關資源,積極規劃安全教育議題課程,或於彈性學習課程規劃統整性、主題性之課程,引導學生進行知能整合與生活實踐,本府於課程計畫備查時,將會檢視學校課程規劃;另請貴校於9月交通安全月,引導各校運用教材包資源進行全校性宣導,以加深學生對交通安全之認知,及環境覺察能力,降低意外事故發生。 四、前開安全教育教學資源業置於教育部國教署「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CIRN)」/議題教學/相關議題/影音專區及安全教育專區(https://cirn.moe.edu.tw/Issue/index.aspx?sid=25),請貴校參考運用。 |
行政公告 學管科 陳泱渝 發佈時間:2025-03-09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