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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教育部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679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

類別:相關法規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7-16 17:39:45 點閱: 470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馮裕婕
電話:04-7531876
電子信箱:yuchieh0506@chc.edu.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4023282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發布令影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共3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40232823_ATTACH1.pdf、376470000A_1140232823_ATTACH2.pdf、376470000A_1140232823_ATTACH3.pdf)

主旨: 「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教育部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679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4年6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679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教署施小姐,電話:(02)7736-7489。

正本: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彰化縣私立文興高級中學、正德學校財團法人彰化縣正德高級中學、彰化縣私立精誠高級中學
副本: 白淑如督學 (含附件) 、黃敏宜督學 (含附件) 、張峻銘督學 (含附件) 、尤雅慧專員 (含附件) 、陳凱琦專員 (含附件) 、施美合專員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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