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均提升至第三級,請各級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社教場館等配合強化相關防疫措施。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5-24 07: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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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62772號函辦理。 | 
	
	
		
			| 二、 | 110年5月19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新聞稿公布,為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即日起至5月28日止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請全國民眾持續落實遵循並配合現行三級警戒管制措施,嚴守社區防線。另教育部亦於110年5月18日發布新聞稿宣布自110年5月19日(三)起至5月28日(五)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且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同時配合停課,請所有學生停止前往,在家學習。並請各單位強化以下措施: | 
	
	
		
			| 1、 | 全國各級學校校園停止對外開放至5月28日止。 | 
	
	
		
			| (1) | 觀展觀賽場所: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 | 
	
	
		
			| (2) | 教育學習場域: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 
	
	
		
			| (二) | 強化入校師生防疫措施:學生如因故需到校學習,學校應妥適調整學生班級,並依「『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規定,落實安全室內社交距離(如採梅花座),保持室內通風良好,以及提高環境清潔消毒頻率等各項防疫措施,並全程佩戴口罩。 | 
	
	
		
			| (三) | 畢業典禮、畢業旅行、戶外教學等活動辦理原則:畢業典禮、畢業旅行、戶外教學等活動應延後或暫停辦理;畢業典禮若需辦理,建議採線上轉播方式辦理。 | 
	
	
		
			| (四) | 適度提高教職員工居家上班人數:為降低上班移動之感染風險,請學校考量維持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之需要,適度提高教職員工居家上班人數。 | 
	
	
		
			| (五) | 以通訊軟體向師生宣導防疫措施:請學校提醒師生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並進行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 
	
	
		
			| (六) | 檢附教育部110年5月19日通報1份(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