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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6點、第10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類別:相關法規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0-15 08:46:35 點閱: 136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書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許淑純
電話:04-7531839
傳真:04-7283264
電子信箱:a630251@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0月9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4040672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修正總說明(計3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40406722_ATTACH1.odt、376470000A_1140406722_ATTACH2.odt、376470000A_1140406722_ATTACH3.odt)

主旨: 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6點、第10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社(四)字第1140105962號書函辦理。
二、 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6點、第10 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正本: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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