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1-07 14:02:44 點閱:15
「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 A 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 B 組) 學生,且同時符合 下列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 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 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B組三年級下學 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 「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 上。
2、具資賦優異潛能經學生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及教 師推薦,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二)初、複選時間:(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
1、初選時間:115年3月21日(星期六)。
2、複選時間:115年4月25日(星期六)。
(三)初、複選地點:
1、初選地點:民生國小、花壇國小、鹿東國小、湖東國 小。
2、複選地點:南郭國小(依複選學生數安排試場學校, 詳情依教育處4月
23日公告為準)。 (四)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