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8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52401484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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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6-12 17: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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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科員 許淑純
電話:04-7531839
傳真:04-7283264
電子信箱:a630251@email.chcg.gov.tw |
| 附件: |
教育部令、修正規定、推薦表(計3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50227165_ATTACH1.pdf、376470000A_1150227165_ATTACH2.odt、376470000A_1150227165_ATTACH3.pdf) |
| 主旨: |
「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8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52401484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8日臺教社(四)字第1152401484B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6810。 |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