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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5年7月21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52601697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相關法規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7-28 13:35:36 點閱: 87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許巧莉
電話:04-7531828
電子信箱:orient@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7月28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5029284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教育部令及修正條文(共2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50292849_ATTACH1.pdf、376470000A_1150292849_ATTACH2.odt)

主旨: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5年7月21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52601697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1日臺教師(二)字第1152601697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正本: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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