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5年7月21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52601697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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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7-28 13: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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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許巧莉
電話:04-7531828
電子信箱:orient@email.chcg.gov.tw |
| 附件: |
教育部令及修正條文(共2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50292849_ATTACH1.pdf、376470000A_1150292849_ATTACH2.odt) |
| 主旨: |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5年7月21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52601697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1日臺教師(二)字第1152601697D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正本: |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