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116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規劃提報貴校教師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請查照。
張貼日期: 2026-10-29 18: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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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縣政府 函 |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林怡吟
電話:753-1827
電子信箱:qqww75330@chcg.gov.tw |
| 附件: |
116年度學校教師在職進修需求及薦送表(國小)、116年度學校教師在職進修需 求及薦送表(國高中)(共2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50438382_ATTACH1.ods、376470000A_1150438382_ATTACH2.ods) |
| 主旨: |
為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116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規劃提報貴校教師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152602970號函辦理。 |
| 二、 |
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評估貴校就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規劃提報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
| 三、 |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於116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 |
| 四、 |
查115學年度國中教師專長授課比率,整體而言以地球科學、表演藝術、家政、童軍、資訊科技、生活科技及健康教育等科目尚待提升。請貴校就專長授課比率較低之科目,務必務實提報。 |
| 五、 |
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
| 六、 |
請貴校就班別彙整,於115年11月11日(星期三)前,將 ODF檔寄至qqww75330@chcg.gov.tw,逾期不予受理;如有 疑問請洽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林怡吟小姐, 電話(04)753-1827。 |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