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3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原訂徵件期 限112年10月31日延長至同年11月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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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1-04 0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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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 標題 | [11211173] 教育部「113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原訂徵件期 限112年10月31日延長至同年11月7日止,請協助轉知訊息並鼓勵所屬推薦參加,請查照。 | 
		
			| 單位 / 發佈人 | 社教科 / 許淑純  04-7531839 | 
		
			| 時間 / 點閱 | 2023-10-31 11:02 / 124 | 
		
			| 內容 | 說明:一、依據本府教育處新雲端行政公告112年7月20日編號[ 11206951]號及112年10月16日編號[11210700]號賡續辦理。
 二、本獎項表揚對象包含:
 (一)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一)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二)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三)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五)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本獎項採紙本推薦方式辦理,請推薦單位依推薦類型,填妥相關表單並檢附佐證資料後,寄送至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地址:110615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20樓E室)。
 五、本案相關推薦規定、表單及資訊可至官網(網址 https://nlaward.moe.edu.tw/)下載運用;相關問題請電洽服務窗口吳冠廷先生,聯絡電話:02-81010555分機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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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文 已於 2023-10-31 16:33:12 簽收
行政公告 社教科 許淑純  發佈時間:2023-10-31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