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檢送「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詳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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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比賽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6-27 09: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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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吳旻融
電話:7531840
電子信箱:fb1925@email.chcg.gov.tw |
附件: |
實施要點(共1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226079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6月13日藝視字第1130001761號函辦理。 |
二、 |
113學年度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
三、 |
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
四、 |
旨揭要點可逕自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勵志中學、彰化縣私立精誠高級中學、彰化縣私立大慶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正德學校財團法人彰化縣正德高級中學、彰化縣私立達德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彰化縣私立文興高級中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