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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有關「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本縣決賽報名期程,如說明,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1-20 17:55:04 點閱: 359 (256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吳旻融
電話:7531840
電子信箱:fb1925@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3044055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實施要點(計1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440556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本縣決賽報名期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11月12日藝演字第1130003523號函及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旨揭決賽本縣報名時程如下:113年11月20日上午9時起至113年12月6日下午5時止,請自行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決賽報名」項下報名。
三、 注意事項:
(一) 書面報名表貴校須蓋校印(大專校院得由系、所、處、院蓋章戳)統一收齊免備文,於上述期限內親送或掛號郵寄(依郵戳為憑)至本府教育處社教科,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
(二) 請各參賽者及參賽學校自行掌握報名期程,務必於期限 內完成,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另,凡取得決賽代表 權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視同棄權。
(三) 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 站,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實施要點辦理。
(四) 若有相關報名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員,電話(02)2311-0574,團體項目分機118、126;個人項目分機113、126。
四、 檢附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1份供參。

正本: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國立永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溪湖高級中學、國立鹿港高級中學、國立員林高級中學、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國立彰化高級中學、勵志中學、正德學校財團法人彰化縣正德高級中學、彰化縣私立精誠高級中學、彰化縣私立達德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彰化縣私立文興高級中學、彰化縣私立大慶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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