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141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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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25-05-18 09: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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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調府教師 周峰澤
電話:04-7531874
傳真:04-7283264
電子信箱:ax0610@email.chcg.gov.tw |
附件: |
發布令影本及「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第10點修正規定(共2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40184432_ATTACH1.pdf、376470000A_1140184432_ATTACH2.odt) |
主旨: |
「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141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1410B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陳專員,電話:(02)7736-7494。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