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第5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121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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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5-18 09: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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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許淑純
電話:04-7531839
傳真:04-7283264
電子信箱:a630251@email.chcg.gov.tw |
附件: |
發布令、修正規定(計2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40178174_ATTACH1.odt、376470000A_1140178174_ATTACH2.pdf) |
主旨: |
「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第5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121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6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1219B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吳科員,電話:(02)7736-5711。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