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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第5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121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類別:相關法規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5-18 09:25:12 點閱: 225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許淑純
電話:04-7531839
傳真:04-7283264
電子信箱:a630251@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4017817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發布令、修正規定(計2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40178174_ATTACH1.odt、376470000A_1140178174_ATTACH2.pdf)

主旨: 「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第5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121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6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1219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吳科員,電話:(02)7736-5711。

正本: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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