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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114年教師在職進修專長議題增能學分班」已陸續於暑期開課,開班資訊詳如說明,請鼓勵在職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類別:教師研習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7-16 18:08:23 點閱: 466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林怡吟
電話:753-1827
電子信箱:qqww75330@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4027582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開班一覽表(電子檔 共1份) (376470000A_1140275827_ATTACH1.pdf)

主旨: 函轉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114年教師在職進修專長議題增能學分班」已陸續於暑期開課,開班資訊詳如說明,請鼓勵在職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11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1897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實施,精進教師專業素養,增進教育品質,以及因應教師教學本位進修需求,爰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各領域/類科專長增能學分班,並適時結合教育重要議題。
三、 旨揭114年增能學分班相關資訊,重點說明如下:
(一) 開設班別議題:包括戶外教育、海洋教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人權與法治教育(轉型正義、消費者保護)、新住民教育、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學生健康安全上網、食農教育、原住民族教育、融合教育、社會情緒學習(SEL)、適應體育等12項議題。
(二) 招生對象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2、 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3、 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
(三) 課程學分數及開班時間:2至3學分課程,學分費皆由教育部全額補助;開班時間為暑期或學期間週末,部分課程亦提供遠距教學。
四、 相關開班資訊已登錄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及教育部「良師藝友-師資培育整合平臺」(網址:https://teachernet.moe.edu.tw/)提供查詢及報名;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開班學校洽詢。

正本: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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