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視導,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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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0-01 07: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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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馮裕婕
電話:04-7531876
電子信箱:yuchieh0506@chc.edu.tw |
| 附件: |
彰化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視導手冊(共1個電子檔)(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A1XHD3) |
| 主旨: |
有關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視導,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 一、 |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訂定正常教學視導計畫,並依計畫組成視導小組,至其轄區內國民中小學實地視導。」及同辦法第5條規定:「(第1項)前條正常教學視導,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一、國民小學:每學年抽查一定比率校數,對學校進行實地視導;必要時,並得加強視導。二、國民中學:每學年完成對學校實施1次實地視導;必要時,並得增加視導次數。(第2項)前項實地視導,應以無預警方式辦理。但因學校距離、行事曆安排考量,得於視導人員到校前1小時30分鐘內通知學校。」 |
| 二、 |
旨揭視導全面採「無預警」及「實地到校」方式辦理,不預先公告視導日期及時間,僅於視導當日到校前1小時30分鐘內通知受訪學校。 |
| 三、 |
請貴校務必於114年9月30日前依附件手冊「資料準備檢核表」備妥相關資料,並按「視導紀錄表」之項目依序列置,以利委員現場審閱。 |
| 五、 |
檢送彰化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視導手冊1份。 |
| 正本: |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彰化縣立鹿江國際中小學、彰化縣民權華德福實驗國民中小學除外)、本縣各縣立高中(國中部)、彰化縣私立文興高級中學、正德學校財團法人彰化縣正德高級中學、彰化縣私立精誠高級中學 |
| 副本: |
白淑如督學 (含附件) 、黃敏宜督學 (含附件) 、張峻銘督學 (含附件) 、尤雅慧督學 (含附件) 、施美合專員 (含附件) 、蕭閔凰專員 (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