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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補助獎勵辦法」第6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7日以臺教社(一)字第114240353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類別:相關法規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1-17 18:39:05 點閱: 140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調府教師 許秀如
電話:7531896
傳真:7283264
電子信箱:kingtelkt7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4045275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修正條文(共1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40452758_ATTACH1.odt)

主旨: 「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補助獎勵辦法」第6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7日以臺教社(一)字第114240353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7日臺教社(一)字第1142403537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5624。

正本: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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