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1-18 10:33:09 點閱:10
| [類別] 標題 | [最速件] [11411471] 有關本縣114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團員差旅費之請領,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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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 / 發佈人 | 學管科 / 顏惠儀 |
| 時間 / 點閱 | 2025-11-18 10:19 / 15 |
| 內容 |
一、請團員(含榮譽輔導員)請領輔導團差旅費時,檢送領據及收支結算表,送府辦理核銷請款。 (一)領據事由:茲收到彰化縣政府撥來114學年度直轄市、縣(市)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分團差旅費補助。 (二)收支結算表:格式如附件(請直式列印),收支結算表之核定數即為請領金額。(合計欄請記得填寫) 二、請於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前送府憑辦(114年11月20日前已發生之差旅費)。 三、檢附差旅費收支結算表1份。 |
| 附加檔案 | 團員差旅費結算表(空白).ods |
張嘉文 已於 2025-11-18 10:32:20 簽收
行政公告 學管科 顏惠儀 發佈時間:2025-11-18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