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彰化縣「115年度藝術教育計畫之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申請作業一案,詳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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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5-12-22 1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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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有關本縣「115年度藝術教育計畫之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申請作業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13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3071號函及115年度教育部獎優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 |
| 二、 |
旨揭計畫以藝術教學深耕永續發展為原則,且基於課程優先原則之精神,鼓勵師資缺乏之偏遠地區學校提出申請,縮短城鄉學校藝文差距,並結合本縣特色,提升藝術與人文教育之品質,深化藝術教育之內涵。 |
| 三、 |
115年度計畫整體執行重點配合實際狀況進行些微調整,另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為鼓勵學校持續辦理,計畫申請重點摘述如下: |
| (一) |
計畫實施期程為115年2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3個學期)。 |
| (二) |
補助項目:視覺藝術類、音樂類、表演藝術類及綜合藝術類別共四項。 |
| (三) |
依當年度教育部核定編列之預算及計畫審查結果,據以核定補助經費,申辦學校補助金額每校以最高新臺幣9萬元為原則(每學期3萬元共3學期,經費分115年度及116年度撥付)。 |
| (四) |
審查基準以偏遠並有意願申請之學校為優先補助對象,非偏遠學校將視計畫審查及教育部國教署訂定之申請偏遠與一般校數比例後定奪。 |
| (五) |
申請學校需接受115年度藝術教育計畫審查及期中、期末訪視,由推動小組委員訪視指導,俾利輔導及落實本案計畫,並需配合參與期末成果發表展演活動及檢討會議,詳細內容請參閱計畫申請書。 |
| 四、 |
倘貴校欲申請本計畫,請於115年1月23日(星期五)下班前,將申請資料一式1份(核章正本),寄(送)達至媽厝國小黃彥慈老師收(514彰化縣溪湖鎮媽厝里湳底路67號),另請將核章後電子檔傳送至porscheapple601@chc.edu.tw,逾期概不受理。 |
| 五、 |
檢附「115年度藝術教育計畫之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申請書電子檔共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