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子計畫2)-擴大學生本土語文學習機會」計畫,請有意申請學校於115年4月2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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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3-06 08: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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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子計畫2)-擴大學生本土語文學習機會」計畫,請有意申請學校於115年4月2日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教育部國教署)115年2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148號函辦理。 |
| (一) |
落實本土教育推展,尊重多元文化,並促進族群平等與社會和諧。 |
| (二) |
增進教學人員與學生對本土文化、環境及人文特徵認識,並培養保存、傳遞及創新之觀念。 |
| (三) |
提升本土語文教學人員之教學專業與尊重各本土語言意識,以強化本土生態教育及國土保護知能,並支持教學人員參與社群共好。 |
| (四) |
培養學生本土語文聽說讀寫基本能力,並能自在運用及與人溝通的自信,並建立學生對各語別文化的理解及尊重族群多元的態度。 |
| 四、 |
申請計畫項目:(子計畫2)擴大學生本土語文學習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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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附件「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核章(合併一個PDF)掃描檔案」,上傳指定表單網址,由本府教育處彙整送教育部國教署審查核定。 |
| (一) |
補助學校邀請本土相關產業業師到校開設課程(附件1),每校最高5萬元;請將掃描檔案PDF設定檔名為「○○國(中)小邀請業師開課計畫」,並上傳至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17Tnb5ZbWi1tbViZ9。 |
| (二) |
補助學校參訪館所或邀請傳統藝文團體到校展演(附件2),每校最高5萬元;請將掃描檔案PDF設定檔名為「○○國(中)小參訪或傳藝展演計畫」,並上傳至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xaTeHapg8ypQwdZj8。 |
| 五、 |
非於學校正式課程實施之活動涉及語言名稱者,請依文化部113年6月20日文版字第1133016496號函之語言名稱,優先使用「臺灣台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