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3-31 14:51:11 點閱:43
| 主旨: | 有關民眾致本府民意信箱反映「學校辦理抽查學生聯絡簿、週記及作業流程」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民意信箱第1150001767號案辦理。 |
| 二、 | 為兼顧教育管理及學生權益,建請各校於辦理學生聯絡簿、週記及作業抽查時,依下列原則辦理: |
| (一) | 如有抽查之必要,應經由校內民主程序訂定,並納入學生代表參與,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 |
| (二) | 抽查內容如涉及學生隱私,應尊重學生意願,不得因學生未配合抽查而予以懲處或其他不利措施。 |
| (三) | 抽查過程應遵守保密原則,不得由學生幹部代為抽查或傳送,亦不得將相關內容提供予非執行人員,以維護學生隱私權益。 |
| 三、 | 請各校確實檢視現行相關規定,如有未盡周延之處,應循校內民主程序適時檢討修正,並加強校內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