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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要點」第6點、第11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類別:相關法規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0-01 07:33:39 點閱: 138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許淑純
電話:04-7531839
傳真:04-7283264
電子信箱:a630251@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9月22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4038001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修正規定、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對照表(共3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40380014_ATTACH1.odt、376470000A_1140380014_ATTACH2.odt、376470000A_1140380014_ATTACH3.odt)

主旨: 轉知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要點」第6點、第11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4年9月17日府民族字第1140375189號函及客家委員會114年9月12日客會綜字第11460008093號函辦理。
二、 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要點」第6點、第11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正本: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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