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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 、第六點及「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第五點, 並自114學年度起(114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類別:相關法規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0-01 07:38:14 點閱: 178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專員 陳凱琦
電話:(04)7531829
傳真:(04)7283265
電子信箱:catchchen@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4033622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共6份電子檔) (376470000A_1140336224_ATTACH1.pdf、376470000A_1140336224_ATTACH2.pdf、376470000A_1140336224_ATTACH3.pdf、376470000A_1140336224_ATTACH4.pdf、376470000A_1140336224_ATTACH5.pdf、376470000A_1140336224_ATTACH6.pdf)

主旨: 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 、第六點及「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第五點, 並自114學年度起(114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彰化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 、第六點及「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第五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

正本: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行政處、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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