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 、第六點及「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第五點, 並自114學年度起(114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張貼日期: 2025-10-01 07: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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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縣政府 函 |
地址:5002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專員 陳凱琦
電話:(04)7531829
傳真:(04)7283265
電子信箱:catchchen@email.chcg.gov.tw |
| 附件: |
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共6份電子檔) (376470000A_1140336224_ATTACH1.pdf、376470000A_1140336224_ATTACH2.pdf、376470000A_1140336224_ATTACH3.pdf、376470000A_1140336224_ATTACH4.pdf、376470000A_1140336224_ATTACH5.pdf、376470000A_1140336224_ATTACH6.pdf) |
| 主旨: |
修正「彰化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 、第六點及「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第五點, 並自114學年度起(114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檢送「彰化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 、第六點及「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第三點、第五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 |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
| 副本: |
本府行政處、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 |